圖書館還書箱使用辦法

民國90年05月18日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

第一條 為便利讀者於閉館期間歸還圖書,訂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 還書箱使用僅限圖書館閉館時間,開館時間內請至流通服務台歸還。

第三條 書籍過大無法投入時,請在開館時間內至流通服務台歸還。

第四條 實際歸還圖書之冊數及時間,以本館記錄為準,讀者應上網查詢確認,若有差錯,由讀者自行負責。

第五條 本辦法未列事項悉依銘傳大學「圖書館借閱辦法」辦理。

第六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。